更新时间:2021-01-15 19:34:33点击:
1月15日下午,根据陕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陕西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疫情最新动态和有关防控工作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高洁对山西晋中市榆次区返乡人员输入性病例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3日,接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查函:1月11日,山西省在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晋人员排查中,检出2例无症状感染者(系河北省返晋人员)。渭南市有白水县郭某某、蒲城县任某某2名人员与2例无症状感染者共同租住于山西晋中市一家旅馆,为其密接人员。
郭某某,女,49岁,山西省太原市科学技术研究所保洁员,工作居住地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村路家家福超市2楼旅馆,现居住在白水县林皋镇段家塬村5组。
1月9日,郭某某乘坐动车从山西晋中站至渭南北站下车,验健康码正常出站,属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出站后,其丈夫接回至白水家中,全程佩戴口罩。1月9日至10日,居家未外出。
1月11日,渭南市提升管控措施,对所有省外回乡返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郭某某当天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13日,接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查函后,第一时间对郭某某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当晚观察时,郭某某出现体温37.5度、37.7度,随即将郭某某转运至白水县医院。
1月14日,郭某某核酸检测报告呈阳性,经省市县三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任某某,男,50岁,蒲城县荆姚镇魏村2组居民,山西省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月10日,任某某乘坐动车D2505从山西晋中返回渭南。1月12日和14日蒲城县医院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任某某和其妻子刘某某正在蒲城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确诊病例郭某某活动轨迹
1月9日15时34分,郭某某乘坐动车D2521从山西晋中站(当时属低风险地区)至渭南北站,乘坐车厢为4车厢6F座位,于18时19分到达渭南北站,18时30分左右出站后,由其丈夫开车从渭南北站点对点接回白水县家中,中途未停车,未与任何人接触。当日到家后与丈夫共同居家,一直到1月10日,未外出,无来访。
1月11日8时50分,郭某某与丈夫驾车去白水县医院做核酸检测。途经林皋镇,约9时10分至9时30分左右,在林皋镇三红包子店就餐,后夫妻2人继续驾车去县医院,10时左右到达县医院。自述全程佩戴N95口罩,10时30分左右离开县医院,自县城三马路步行去衣品汇购物,期间停留约20分钟,随后又步行去金马百货购物并上卫生间。约11时40分,步行至县医院路西侧停车位驾车返回,12时在林皋镇美佳美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途中未与任何人接触。一直到1月13日17时30分,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未外出,无来访。
1月13日17时30分,由白水县医院救护车接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当晚20时20分经隔离点工作人员测温37.7度,随即转运至县医院进一步隔离检查治疗。
1月14日经省市县三级专家组确诊后,1月15日凌晨1时,由负压救护车点对点将其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西安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全力以赴做好排查管控工作
渭南市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排查、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重点区域管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决阻断疫情传播蔓延。省疾控中心专家驻白水县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专家组和采样、流调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月14日首次通过大数据比对、流调追溯共排查到郭某某密接人员131人(林皋镇北街包子店2人、美佳美超市28人,衣品汇40人、金马百货60人,郭某某丈夫1人)。目前,郭某某丈夫2次核酸检测阴性,其余130人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均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任某某密接人员34人,已全部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全部进行核酸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扩大流调范围,追溯排查到郭某某密接者的密接人员100人,目前正在开展追踪、转运,并同时开展核酸采样。截至到15日下午新闻发布会前,已对白水县医院全部医护人员及住院患者1280人进行了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对郭某某所在段家塬村(共491户1881人),距段家塬村1.5公里的郭畔村(共341户1407人),距段家塬村2.5公里的云台村(共485户1611人)进行全村封闭,所有人员居家隔离,全部进行1:10核酸混检,分批次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对郭某某家庭及周围环境、集中隔离点进行终末消杀,对其行动轨迹涉及到的衣品汇、金马百货和林皋镇美佳美超市、三红包子店全部进行关停和消杀。
截至新闻发布会前,对与确诊病例郭某某有密切接触的浙江省、山西省、海南省等7省89人,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13人,已发协查函;对涉及市内相关县市区的8人,已追踪管控集中隔离到位,全部核酸检测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