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15:14:43点击:
12月27日,朋友圈中流传了一则手机拍摄的视频短片,引发众多关注。视频称:“苏村镇西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向来往车辆索要香烟,满足条件才可通行。”
发现该视频后,苏村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联系镇纪委、政法委下沉到该疫情防控卡点,核实视频内容。经过走访询问、调取防控卡点监控等方式,初步判断为不实信息,随即立即联系苏村派出所,进一步调查事件真相。
苏村派出所接警后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安排民警在县局情指中心协助指导下对当事人车辆信息落地,通过疫情防控卡点视频监控内容,与大华路视频监控进行比对,一个小时内就查明发布视频者的身份信息,系官池镇九龙村村民李某军。民警电话联系传唤李某军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及时还原事实,查明真相。李某军对捏造不实视频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根据12月27日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运送企业生产物资的车辆,在对司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陕西健康码为绿码)进行核验、做好登记后,才可予以放行。事发当日,李某军驾驶一辆装载水泥管的运输汽车预通行苏村镇西(苏村村段)疫情防控卡点,未能持有48小时核酸证明,而被执勤人员劝返。李某军心中不满,便捏造不实信息,拍摄短视频并发布在朋友圈中,并造成部分范围内传播。
苏村派出所查明事情真相,鉴于李某军该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实面前主动承认错误,派出所民警对李某军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删除微信朋友圈中的不实视频并前往苏村镇西疫情防控卡点对执勤人员道歉,澄清事实。李某军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保证今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苏村镇党委、政府,苏村派出所提示广大辖区群众,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广大党员、群众众志成城、携手战疫,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但也有个别人无视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这是对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一经发现,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