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2021年10月,原告何某与被告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王某持铁棍殴打了何某,导致何某头部及腿部受伤。何某当场报警,王某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何某经医院检查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症性反应,膝关节积血、外侧副韧带损伤以及头皮裂伤。何某出院后,双方因医疗费等费用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何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案件受理后,因该案事实清楚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承办法官决定先组织二人进行调解。被告王某情绪较为激动,称自己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不应该再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以法训诫、以情动人,告知被告王某行政处罚并不能代替民事赔偿责任,引导王某主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法官的悉心劝解下,双方终于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医疗费等费用16000元,该起健康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通讯员:赵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