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2 08:53:02点击:
调解工作,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朮。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高塘法庭庭长张勇平带领的一班干警在审判中研究,在工作中实践,在实践中摸索,真实的掌握了调解工作技窍和内含,使调解工作更加人性化,审判效率明显提升。
2024年10月30日,在法庭开庭审理王某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前,法官助理李蓉和干警安凯宾同志负责主持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诉前调解曾几度发生冲突,甚至报警,致双方情绪十分对立,几乎到了针插不进、滴水不入的状态,调解难度很大。
了解这些情况后,李蓉和安凯宾同志迅速研究确定了调解方案,采取分头调解,抽丝剥茧,砸实事实,情法相容的方式进行。
他们在对被告刘某某调解时,首先让她确认了借条是否系其亡夫笔迹;二是确认在其亡夫生前死后,原告王某某是否来要过钱;三是在王某某到其家要钱时,是否报过警;四是被告是否继承了亡夫的遗产。上述问题一一得到了落实。但刘某某认为原告出借钱时未叫她在场,她也未借王某某的钱,虽然思想有些松动,情绪也不那么激烈了,但在还钱上态度仍然比较固执。
针对这种状况,二位干警心里有了底,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文给其诵读解释,终使被告心服口服,表示愿意还钱。但其向干警诉苦说,丈夫死后,她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孩子上学拖累重,要求不承担借款利息,并适当减少本金。这可难坏了干警。免除借款利息完全可以说服原告,但减少本金的话咋也不好说出口。
二位干警不顾疲劳,和原告王某某及其儿子、孙子进行推心置腹的交流,从人情世故、邻里关系等方面解释,建议她们考虑刘某某家的实际困难,并适当透露了本案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和讼累。悟透案情后,王某某及家人一致同意了被告的意见。
调解、执行一步到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她们对高塘法庭干警们的耐心、细心、热心表示十分感谢。(魏建录 胡华锋)